2008年9月10日星期三

我國四次電信體制改革

我國四次電信體制改革



根據三部委發布的《通告》,改革重組將與發放第三代移動通信即3G牌照相結合。由此,我國第四次電信體制改革啟動。

郵電分家我國電信體制改革始於“中國聯通”。承擔“打破壟斷”的使命,1994年中國聯通成立。由此,原郵電部獨家壟斷國內電信市場的局面開始改變。中國聯通進入移動通信市場後,郵電部門大幅降低了入網費和資費。雖然“雙寡頭”競爭使基本電信服務市場效率得到改進,但電信市場有效競爭並未形成。當時中國聯通的資產只有中國電信的1/260,1998年其營業額僅為中國電信的1/112。

電信移動分離旺盛的電信需求造就了“中國電信”的驕人業績,但同時也形成巨大的社會成本:昂貴的初裝費和長途費、漫長的等待、員工服務態度的惡劣……因此,1998年開始實現政企分開、郵電分設,重組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,成立中國移動,原先龐大的“中國電信”被切開。

電信南北分拆2001年至2002年,以打破固定電信領域的壟斷為重點,已經被剝離了移動等業務的“中國電信”又被實施南北分拆,2002年5月新的中國電信和中國網通掛牌。華北地區(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內蒙古)、東北地區(遼寧、吉林、黑龍江)和河南、山東共10個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的電信公司歸屬中國電信北方部分;其餘歸屬中國電信南方部分。

北方部分和中國網絡通信有限公司、吉通通信有限責任公司重組為中國網通信集團公司;南方部分保留“中國電信集團公司”名稱,繼續擁有“中國電信”的名稱和無形資產。逐漸形成中國電信、中國網通、中國移動、中國聯通、中國衞通、中國鐵通六家基礎電信企業競爭格局。

從完全壟斷到引入競爭,從政企合一到政企分開,從兩個競爭主體到多個競爭主體,我國電信業走過了一條“在發展中改革,在改革中發展”的道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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